日前,桐乡市出台《企事业单位食堂“卫生达标工程”工作方案》,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了企事业单位食堂“卫生达标工程”。
“卫生达标工程”分宣传发动、督促整改、申报检查、评估总结四个阶段,要求就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必须在2008年底实现达标,其它小型企事业单位在2009年底前实现基本达标。该市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“卫生达标工程”中的职责分工:由各镇(街道)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食堂“卫生达标工程”工作的开展;卫生部门负责卫生标准要求制定,相关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,核发卫生许可证;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、进展情况督查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,评估结果纳入市委、市政府对各镇(街道)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考核内容。